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推荐对象公示
作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宣教处 发布时间:2023-03-02 09:08: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法〔政〕明传〔2023〕9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一支队和平顶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参评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反映。
联系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1—6576271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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