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纠纷不断涌现、新法律接踵而来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在邓州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年近五十,却不断学习,锐意进取,积极适应执行工作的新要求,他就是执行局副局长段士海。
网络司法拍卖的先行者
2014年4月9日,南阳法院系统司法拍卖第一槌在邓州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敲响,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的高度重视,带领南阳法院系统执行局相关人员到邓州法院召开现场会,负责邓州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段士海通过投影的方式向大家作经验介绍,受到了一致好评。
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是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对法院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操作流程可以借鉴,段士海根据自己平时的积累,经过不懈努力,使邓州法院在省高院确定的时间内率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入驻,并及时开展司法拍卖。对于拍品的介绍,他都字斟句酌,不容出现半点闪失。在工作中,段士海一个人既是网拍小组组长又是组员,在这个新领域当中不断探索前进。截止目前,邓州法院开展网拍118次,成交金额6185.79万,成交转化率为98.59%,网拍工作实现零差错。
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开拓者
为促进执行工作公开,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随之提上了议事日程,按照上级法院信息化、规范化、执行联动的要求,邓州法院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并利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监控执行案件的每一个执行阶段和执行节点,这些执行信息化系统的运用和管理,执行局全体人员以前都没接触过,于是,段士海又成为了此项工作的开拓者。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以来,网络司法拍卖、网络查控、失信纳入、执行委托、执行案款管理等系统均与其挂接,信息化贯穿到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要使每一个执行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运用,这绝非易事。面对难题,段士海首先自己做到熟练操作,再利用节假日,和大家一起学习。同志们遇到问题,他随时给予解答。他还把某些系统的使用方法做成课件,发到执行微信群中,方便大家空闲时候学习。通过大家的努力,全体执行人员的节点意识、规范意识不断增强,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执行宣传工作的探索者
执行宣传是执行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工作赢得社会支持的内在要求,对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起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由于执行案件较多,大家只知道低头干活,忽视了宣传工作。负责执行局宣传工作的段士海知道,要想搞好宣传工作,必须有宣传的阵地和团队。段士海要求执行局各部门的负责人选定一位信息员,实时报送各部门的执行信息。同时,他紧密联系院宣传部门的同志,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宣传效率。随着各类新媒体的普及,他适应形势,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效果。他注册了执行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向社会推送执行信息;他利用邓州法院官方头条“天平邓州”不间断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极大地震慑了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他布置执行宣传车,制作执行宣传展板,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他利用广场、公园的LED大屏幕,向公众宣传执行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执行宣传活动,邓州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