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进行公开审理,由于该案涉及1142户储粮户面粉1043440.3斤,合议庭决定在夏集镇一初中对该案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扩大案件社会效果。
此次巡回审判,邓州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河南法制报、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等10多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南阳市中院微直播团队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微直播。邓州市夏集镇一初中院内的通道上摆放两排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展板,吸引了大量前来旁听的群众的围观。
高某在夏集镇经营面粉厂,后因面粉厂停产,造成了陈某等1142户储粮户的100多万斤面粉无法兑付。2015年7月15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邓法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高某支付陈某等1142户储粮户面粉1043440.3斤。判决书生效后,高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先后两次被司法拘留15日,仍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陈某等1142户储粮户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对高某提起了刑事自诉。
庭审中,高某懊悔地说:“这是我人生中的奇耻大辱,以前没有意识到,也不懂法律,对不起父老乡亲,我已向亲朋好友们借了30多万元,还有三间平房愿意卖掉,用来还欠乡亲们的债。”
邓州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认为,高某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在终审判决后,尤其经法院两次司法拘留教育后仍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犯罪。鉴于本案自诉人众多,无法当庭调解,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自诉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合议庭经审理后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法院的判决是得执行啊,不然可能被判刑,以前还真不知道这事。
据悉,今年以来,邓州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坚持打字当头,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持续扭转“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被动局面,更新理念、综合施策,通过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执行行动,让“老赖”们无处遁形,全方位、多举措地攻坚执行难题,进一步兑现胜诉权益,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