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邓州市法院以司法绩效考核为龙头,坚持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理念,求真务实重管理,科学管理求实绩,管出统一意志,理到心情舒畅,管出社会和谐,理到群众赞誉,赢得当地部门及老百姓的不少口碑。
一是强化考核,完善制度。该院制订了较为科学的司法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行司法质效评估、队伍及个人绩效评价、司法政务目标管理“三位一体”法院管理体系,加大了考核的管理力度和深度,严格实施对队伍和个人绩效定性,促进整体工作不断改进。配合司法绩效考核,完善审判流程、法官行为、考勤值班、会务接待、公文印章、公车使用等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和生活秩序,建立科学的司法政务运行机制,形成份内工作尽职尽责、边缘工作不推不拖、交叉工作争先恐后、连贯工作规范有序的良好工作秩序,增强了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了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
二是开展活动,不流形式。该院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焦裕禄精神、“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等活动严格落实,坚决要求不走样,不流于形式,切实使全院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精神面貌有了新起色、新气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集体意识、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和谐司法,加强监督。注重从各环节探索和谐司法模式,竭力把不和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立案阶段,从维护邓州和谐稳定大局、减少当事人讼累出发,把好立案关,实行立案预登记制度,做好解释工作;坚持“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大对全院不良作风督查的同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真正起到“灭火器”、“防火墙”的作用,有效化解一批涉诉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庭长负责制度和主管院长把关制,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审判不公等问题。实行纪检监察室、党组成员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是服务当地,便民利民。积极配合当地“4+2”工作法、“村村通”建设、村庄整治、“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为邓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扩大救济范围,将农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诉讼费“减、缓、免”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涉及赡养、农民工工资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保护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诉讼引导、风险告知、首问负责、判后答疑、法官释明等制度,受到邓州市委的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