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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笔抚养费该不该支付?

          发布时间:2015-06-29 10:44:02


            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因与爷奶发生矛盾,致使孩子与母亲分离,9年后孩子向母亲追索抚养费,母女二人对簿公堂,抚养费该不该支付呢?

            案情

            李梅8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王凤与李梅的爷爷奶奶因家庭琐事发生了矛盾。二老便把李梅带离王凤身边,不让母女见面。自此以后,母女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李梅无奈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2014年,李梅上高中,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经济上实在无力担负李梅的生活365bet网上娱乐网址_bat365在线平台网站_日博官网365.tv,只好让李梅向自己的母亲索要抚养费。

            庭审中,王凤辩称:不是自己不愿意对李梅履行抚养义务,而是李梅的爷爷奶奶的行为使自己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故自李梅8岁到本次诉讼期间的抚养费自己不应承担,而应是李梅爷爷奶奶自愿承担的,自己仅应承担本次庭审后至李梅满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请求,且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过高。另外李梅要求全额归还其父亲死亡抚恤金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且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

            判决

            邓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李梅的实际需要及被告王凤(有固定职业)的履行能力等情况,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判决被告王凤按每月500元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梅自8岁起至本次诉讼的抚养费;本次诉讼后按每月700元付至李梅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王凤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李梅有权利向母亲主张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故祖父母只有在孙子女父母死亡或无能力抚养时,才有抚养义务。6(案件当事人均采用化名)

        责任编辑:wen    

        文章出处:2015年06月29日《南阳日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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