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邓州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加强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南阳中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审判、执行、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找准廉政风险点为基础,以监控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规范工作流程为重点,以降低廉政风险为目标,建立起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机制,着力减少“权力寻租”的土壤,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问题发生的机率,为促进我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在我院各单位积极全面推行;2013年至2014年,初步形成对部门、权力岗位、权力运行环节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网络;2014至2015年,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机制运行顺畅,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以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廉政风险重点分为三类:一是权力运行风险,重点查找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团素;二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规定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可能导致腐败行为的因素;三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外部环境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一5月31日)
我院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和现实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有关知识、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加强我院风险防控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排查廉政风险点分为六个节点。
1.自我查摆问题。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及《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能、执行制度和思想道德诸方面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逐条开列出自查问题清单。
2、排查廉政风险。把自查的问题与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开列的情况相对照,自问自答下列六个问题:“会遇到吗、发生过吗、有发生可能吗、会触犯刑律吗、会纪律追究吗、会产生不良影响吗。”只要出现符合其中“两问”以上特征的情形,即可认定该问题为本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之一,依此类推。
3.同事相互提醒。个人就初步排查出的岗位风险点在部门和同事之间征求意见。征求意见采用相互谈心的形式,每人谈心对象不少于5人,谈心记录由纪检监察室统一保存。
4、部门集体会诊。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每个同志的自查情况。然后,个人根据集体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补充岗位廉政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由部门签署意见后送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召开分管口全体会议,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点评,对查摆不细、不准、不实的,退回重新查摆。
5、组织审定把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逐一分析、确认,审定后向部门负责人反馈,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全部岗位廉政风险点汇总并剔除相同部分,即为本部门的风险点,然后填写《部门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
6、排查结果公示。领导班子将审定后的《部门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张榜公示,接受单位干警评判。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相对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点。
(三)风险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风险点评估。风险点评估是判定和确认岗位、部门风险等级的基础性工作。分为自我评估、部门评估和会审评估三个节点。
(1)自我评估。个人将本岗位确定的风险点逐一填入《岗位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运用“是非六问法”的后“三问”,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中所列风险点逐一作出明确回答。对“会触犯刑律”的判定为一级风险点;对“会纪律追究”的判定为二级风险点:对“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判定为三级风险点。将判定结果对应填入《岗位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完成自我评估。
(2)部门评估。对本部门的《部门廉政风险点辨识及
评估表》所列风险点逐一进行登记评估,完成部门评估栏中的全部项目内容的填写。其所属人员依据部门评估结果选择性地对应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辨识及评估表》,完成部门评估。
(3)会审评估。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采用“综合分析法+历史案例分析法”逐一进行综合评定。
2、岗位、部门风险等级评估。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将岗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风险管理类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即一级风险度最高,三级风险度最低。
(四)制定防控措施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主要任务是: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防控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优化工作流程。各单位要依据职能,对本单位行使的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司法管理权力等进行认真清理,编制权力目录清单。在此基础上,围绕审判、执行、管理三个环节,对原有工作程序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可能导致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以合法、创新、实效为基本原则,重新制定并绘制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可行管用的业务工作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分别制作成版面,在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个人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主要风险点、防控措施等信息也要制作成公示牌,摆放在办公桌上,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堵塞权力运行监管漏洞。
2、完善工作制度。以落实和修订完善现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根据不同的廉政风险等级,从岗位职责,程序监控、干警管理、职务消费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装订成册,形成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对风险等级较高,干部群众评议关注多、反映多的重点岗位,要建立完善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深入研究探索交流轮岗和岗位竞争措施,积极开展竞争上岗。按照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要求,建立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科学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重点岗位负责人要定期向本单位干警进行述职述廉,对遵守《靡政准则》等情况进行汇报,并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评议。
3.建立防控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加强对各风险岗位司法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或不按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节轻微的,或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情况,采取询问函、信访约谈、领导谈话,重点提醒等形式进行警示。对于经警示提醒仍未改正或改正不彻底、存在廉政风险情况比较严重的,采取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形式进行纠错。对通过诫勉纠错仍未改正或改正不彻底,存在廉政风险情况严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限期整改、强制履行等形式对整改工作实施督办。对于经廉政风险防控提醒、纠错、整改后,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督促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自查,重点是差距分析,量化效果,进行自我评估。我院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目)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总结会,在此基础上,院党组组织检查验收,召开总结大会。要把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机制建设的检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 建设考核之中,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切实抓好廉政风险分级管理、预警提醒,纠错问责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研究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这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领导,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钦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曙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森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刘霞、项林、刘国磊、何则良、时玉尧、祁卫星、马忠岳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玲卫、胡殿来、李雪存、赵勇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周玲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把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廉政风险离自己很近”、“防范廉政风险是对自己的爱护和保护”、“找不到风险就是最大风险”等观念,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氛围。
(三)注重工作结合。按照“立体防控、综合监控,群防群控”的要求,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大局中去谋划,放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去部署,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去统筹推进。要注重把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纠风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相结合,与更好履行岗位职责相结合,特别要注重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转、正、提”活动相结合,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各自的防控机制建设中去。
(四)推进改革创新。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司法管理等权力的行使,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进一步加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创新力度,努力形成各自的工作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