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法院的法官们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敬老院里的健康权纠纷一案。
60多岁的李老太居住在彭桥镇敬老院里,50多岁的方某是该敬老院里负责做饭的厨师。方某认为李老太平时用水量过大,不太节省,就有意识地经常在李老太用水时把水给停了,给李老太的生活造成了不便。今年4月8日,李老太在用水时又遭遇方某故意停水,李老太遂与方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中,方某气急之下推了李老太一下,使李老太倒地受伤住院。李老太一怒之下,在出院后将方某告上法庭,要求方某支付医疗费及各种相关费用共计3000多元。
邓州市法院立案后,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到,其实,李老太和方某在敬老院里是“老邻居”了,关系一直很好。法官们通过分别与两位老人攀谈,感觉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又鉴于两位老人以后还要在敬老院中相处,遂决定下大功夫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让两位老人和好如初。刚开始,原告李老太态度坚决,虽然同意调解,但是对法官调解的公正性有怀疑,对方某的成见非常大。针对这个情况,邓州市法院的法官们多次到彭桥敬老院中,以拉家常、讲法律的方式同李老太沟通,李老太的态度逐渐松动。法官们了解到李老太喜欢听豫剧,就购买了一些豫剧磁带赠与李老太,并与其讨论一些豫剧片段和演员。通过和法官们的相处,李老太对于调解法官予以完全的信任,对方某的态度也软化下来。同时,法官们又做方某的工作,一方面对其行为的严重性进行解说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劝说方某换位思考,进行赔偿。经过邓州市法院法官们的多次走访和不厌其烦的调解,双方最终在调解下握手言和,由方某赔偿李老太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