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你们好!辛苦了!你们一共给我打了6个电话,兹于本案,我保证在10天之内,让我亲戚将1.3万元送给你们”。这是一封李甲的还款保证书,来自于千里之外的河北某地。第6天,李甲的一位亲戚就将1.3万元赔偿款交到法院。
李甲之所以这样配合执行,全是之前我与他6次电话沟通的结果。
2009年,李甲15岁的儿子持菜刀将李乙不满4周岁的女儿砍伤。法院判决李甲一次性赔偿李乙各种损失费3.6万元,可是李甲在付清了2.3万元后,余款1.3万元因他外出打工而未再赔付,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了执行这个案件,我费尽周折知道了李甲在河北打工地的固定电话。我立即与李甲取得了联系。前三次电话沟通,效果并不理想。但我并未放弃,仍然坚持用电话与李甲商谈执行事宜。直到第6个电话,李甲接听后坦承自己有躲避执行的念头,并表示愿意接受执行。我趁机在电话里对李甲辩法析理,经过10多分钟的劝解。最后李甲向我保证尽快付清执行款,明确表示:“不会让你们再打第7个长途电话了,要是不信,我写一个还款保证寄给你们。”于是就有了这份还款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