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法院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非诉行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截止目前,该院受理该类案件134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106万元,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了行政行为,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一行政相对人上访、信访,达到了和谐执行促进稳定的目的。
一是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指导。该院选派行政审判资深法官和行政非诉执行法官组成指导小组,定期到行政机关授课,指导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处理、处罚决定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从而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异议,从源头上预防执行难。
二是实行人民陪执员制度。通过公开发布公告、公开笔试、统一面试等程序,聘用5名人民陪执员,他们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且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人民陪执员参与案件执行,既充分发挥了陪执员的监督作用,又借助陪执员易于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及当事人信任陪执员的心理,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大巡回执行力度。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巡回执行,巡回执行过程中,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派员随案执行,便于当场解答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困难被执行人采取减收应征费用,免收滞纳金等方法,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减少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