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分割死亡赔偿金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本以为远走他乡、失去音讯后就可以规避法院的执行,但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经过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和千里跨省执行,今年5月23日,这起反规避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赵某如数领到赔偿款16.2万元,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也受到了1万元罚款的严厉制裁。
邓州市十林镇杨某的儿子在云南昭通务工期间意外触电身亡后,从用人单位领到死亡赔偿金36.5万余元。这笔款领回后本应在杨某及其儿媳、孙子女等亲属间合理分配,但杨某却一直占为己有,拒绝分配,为此,其儿媳赵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告到法院,要求杨某返还应得的赔偿款。
在得知儿媳赵某因赔偿款问题将自己起诉至法院后,杨某干脆玩起了“失踪”,卷起全部赔偿款一走了之,从此杳无音讯。后该案经过法院审理,缺席判决杨某一次性返还给赵某及其子女16.2万元赔偿款,但由于杨某一直下落不明,赔偿款项始终不能落实。
2011年1月2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邓州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为了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经过多次走访杨某的亲朋好友,终于在杨某以前做建筑活的工友处查到其早前曾使用的一个电话号码。经查询,该号码来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自治州从江县一个公用电话。因杨某除了懂建筑活外别无专长,而且以前有在贵州地区从事该行业的经历,法院判断其很可能就在从江县当地搞建筑活维持生计。
考虑到杨某不可能将巨额赔偿款随身携带,而是很有可能存入了当地某家银行。4月18日,执行法官千里迢迢从河南邓州奔赴贵州从江县,对当地所有银行进行了拉网式查询,终于有了重大发现,在当地农村信用社查询到了以杨某妻子杜某名义存款21万元,执行法官当即对该笔存款予以冻结。冻结后不久杨某不得已就现身了,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坦言自己因担心儿媳若改嫁会带走赔偿款,才出此下策离家不归,并透露自己在当地一建筑公司已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准备长期定居于此。对于判决让其返还的16.2万元赔偿款,杨某当即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执行。执行法官遂对冻结杨某的款项依法进行了扣划。同时对杨某无视法律、规避执行的行为,邓州市法院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依法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