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执行局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集中整合优势力量,在坚持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举措,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非诉行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截止目前,执行局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三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4件,执结134件,执结率100%,执结标的额达106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今年4月,我院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批准在执行局设立执行三庭后,面对一个新的内设机构,执行局班子经过认真研究,在综合考虑了非诉案件的类型和性质后,决定由执行三庭专职负责我市行政部门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除社会抚养费外)的执行工作。同时调配具有一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经验的3名执行人员充实到执行三庭工作。面对机构新、人员新、任务重和非诉案件类型新、类型多,且容易诱发行政相对人抵触情绪,甚至聚众抗拒执行等新问题和新特点,负责执行三庭全面工作的副庭长刘剑同志,在执行局班子的大力支持下,带领三庭同志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强化执行,确保了非诉案件的实际执行效果。
首先,在强调进一步落实执行局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从最基本的日常管理和作风纪律入手,要求全庭同志严格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等,同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双休日一律不休息,以保证非诉案件执行过程的连续性。其次,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指导其正确行使职权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减少由于在作出征收、处理、处罚决定和制作法律文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异议及执行难等问题。三是聘用2名公道、正派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为人民陪执员,在充分发挥陪执员监督作用的同时,借助人民陪执员易于与当事人沟通,以及当事人信任陪执员的心理,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案件执结率。四是加大巡回执行力度,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出击现场巡回执行。巡回执行过程中,要求相关行政部门派员随案执行,便于当场解答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困难被执行人采取减收应征费用,免收滞纳金等方法,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执行局的上述做法,既支持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了行政行为,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未出现一起行政相对人上访、信访现象,达到了和谐执行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