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你们好!辛苦了!你们一共给我打了6个电话,兹于本案,我保证在10天之内让我亲戚将1.3万元送给你们……”。这是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于近日收到被执行人李某从河北省寄来的一封还款保证信,李某并按信中承诺,如期付清了执行款,使一起刑附民难案得到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同为邓州市构林镇某村村民,两家系同宗、同门且又相邻。2006年10月的一天,李某15岁独生子困怀疑李某某说其父母闲话,便趁人不备持菜刀将李某某不满4周岁女儿杀害。该案经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两家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各种损失费3.6万元。之后,李某先期付清了2.3万元,余款1.3万元因外出打工而未再赔付。
2008年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某外出打工去向不详,案件中止执行。但申请执行人因对李某有怨气却不断到法院催促执行,并扬言要走上访之路。今年8月的一天,在得知李某在河北省某地打工、且有固定电话联系的确切消息后,该院考虑到跨省千里执行多有不便,就偿试着用电话执行的方法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前3次通话并不顺利,李某每次接到电话,要么回答无偿付能力,要么一听是法院执行人员催促付款,就撂下电话不再接听,或让其家人接听来搪塞执行。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仍然坚持用电话与李某商谈执行事宜。至到第6个电话,李某才坦诚自己有躲避执行的念头,并表示愿意接受执行。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在电话里对李某辩法析理,并让其站在受害人立场上换位思考,经过长达10多分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法官们的真诚终于感动了李某,当即在电话里向法官保证尽快付清执行款,并让法官们想信他的话,决不让法官们再打第7个长途电话了。
就这样,6个长途电话,被执行人一封付款保证信,使和谐执行在法官和当事人的真诚沟通中得到了体现。当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从法院领到1.3万元执行款时,深深地向执行法官们躹了一躬,以此来感谢邓州法院的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为其执回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