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印发<邓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线上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各部门按照该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行诉讼费线上退费,当事人申请退诉讼费时即不需要提交“收据”和“身份证明”等纸质材料,也不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退费手续,优化了退费效率,提高了服务群众满意度。邓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线上退费实施细则(试行)>
据悉,文件出台前,当事人申请退诉讼费时不仅需要提供“收据”和“身份证明”等纸质材料,还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不仅退费效率低而且增加了当事人退费成本。文件出台后,当事人申请退诉讼费时,仅需要在河南省诉讼服务网提出退费申请,网上填写退费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全部操作,待案件承办人复核并推送至财务部门审核后,诉讼费退付的资金便可直接转入案件当事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中。
本次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邓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线上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邓州市人民法院“优化营收环境”的重点举措之一。邓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线上退费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网上退费当事人操作手册
综合办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