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冒着炎炎烈日,当事人张某松来到邓州法院执行局将致谢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四团队负责人刘浩然的手中,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拖了这么久的欠款,真快就帮我要回来了!不愧是‘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浩然正气司法楷模’!”
2021年9月,被执行人沈某群、张某夫妻二人向申请人张某松借款20余万元用于购买渣土车,后二人仅偿还了少部分借款,对剩余17万余元的借款及利息却一直推脱不还。2022年3月,张某松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双方经法院调解就欠款数额及还款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事后夫妻二人却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
4月份,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刘浩然团队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向二人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后,二人置若罔闻,不露面,不履行义务。6月2日,在执行局开展的“端午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当日,执行干警拘传了被执行人沈某群并一同扣押了其名下正停放在家门口的两台汽车。沈某群被拘传到庭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即还款10万元。
6月14日,承诺15日内还清7万元余款的被执行人沈某群按约履行了剩余的还款义务。收回了全部欠款的张某松为表谢意连夜定制了锦旗,感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
张某松表示,“案件执行期间他想给加班加点顾不上吃午饭的干警点个外卖、送一瓶水都被干警们谢绝了。 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辛苦付出,他都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当他得知该案执行团队负责人的名字叫刘浩然时,还打趣地说道:“人如其名,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