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谢谢啊,太感激你们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把辛苦钱要回来了,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感谢你们,感谢法院。”
“不用了老乡,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
眼前这一幕就发生在2019年2月26日上午10时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的审判庭内,几位60多岁的桑庄镇鲁营村村民连声向邓州法院几位执行干警道谢。
鲁某虎与邓州市桑庄镇鲁营村村民鲁某亚等人签订合同:由鲁某虎提供技术、化肥、种子等,村民负责种植小麦,小麦成熟后,由鲁某虎以每市斤1.38元回收。合同签订后,鲁某亚等人均按照约定从鲁某虎处购买化肥、种子等,鲁某虎也按约定收购了鲁某亚等人的小麦,但是未能及时支付全部小麦价款。
无奈之下,鲁某亚等人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鲁某虎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鲁某亚等人向邓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这一系列案后,执行局团队长张剑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办案人员进行办理。执行干警在一周内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通过执行干警的反复劝说工作,被执行人鲁某虎逐渐认识到了失信的严重后果,但是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现在经济困难,不能全部履行。
考虑到几位申请人上了岁数,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一周内多次驱车前往申请人家中,详细听取申请人的要求,协调双方。最终使得2件执行完毕,6件执行和解,在一周内取得了让八位申请人满意的结果。
因这一系列案件申请人都是邓州市桑庄镇村民,为了方便当事人,执行干警决定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发放执行款,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执行干警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家中。